跋山水库是沂水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国家湿地公园,是县政府规定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为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安全和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现就禁止在跋山水库管理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禁放范围跋山水库大坝及其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划定的保护区域内。二、禁放时间全年禁止在上述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三、相关要求1、沂水县跋山水库管理中心将加强巡逻检查,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在跋山水库管理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按照损失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特此通告。沂水县跋山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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