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2月9日起,将四十里堡镇刘家官庄村第5网格(村东西大街向南、洪兴超市南北街向东至村委、南到村南头)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8日起,将沂水县许家湖镇前坡村后快路路东(老学校以南)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将沂水县杨庄镇北躲庄村西南角养殖区南第一排、第二排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起,将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刘家官庄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起,将沂水县许家湖镇前坡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