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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停和恢复用热的要抓紧时间办理啦!

2020/9/23 20: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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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人的房子,无需用热的房子,一定要办理报停手续哟。采暖费收费对房不对人,应不应该收费不是按照房子有没有住人,有没有人享受到热来算的,而是按照这个房子有没有实际供热来算哒!

报停手续原则上一年一办,便于双方核实信息,明确责任以及冬季供暖出现突发事件及时联系,杜绝或减少损失。
另外,往年报停用户如须恢复用热也须提前申请。报停截止日期为每年9月30日。申请恢复供热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30日。

一、报停须知:
1、办理报停的房屋:
可单户单控的并联房屋,无历史欠费的房屋。

2、办理时间:
2020年10月25日前。

3、办理方式:
热用户携带房产证、房主身份证、用暖缴费专用卡,若他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到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部办理。
4、以下情况不受理报停业务:
①、未实现分户控制,不能与供热系统有效断开的,不允许报停。
②、整体建筑房产证上的部分面积,不允许报停。
③、整体建筑物同一供热系统,不允许部分报停,不允许隔层、同层报停。
④、室内空间联通的同一建筑物,不允许报停。
⑤、无法单独控制的整栋楼,不允许报停。
⑥、与房屋联通的阁楼不允许报停。
⑦、注水升压之后不允许报停。
⑧、未缴清历年欠费的用户,不允许报停。
⑨、可能危害其他用户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及供热质量的,不允许报停。
5、注意事项:
①、为加强管理,防止发生盗热行为,所有报停用户均须自行采取断管维护处理,自行将供、回水管与楼道内(或室外)主管道断开,断开处予以封堵,确保不渗漏。如渗漏自愿赔偿热电公司的损失,由此造成的室外道路、楼梯结冰致使行人滑到及地下室过水等事故,由热用户全部负责。
②、暂停用热期须为一个完整的采暖季,原则上中途不得恢复供热。
③、暂停用热期间该房屋擅自接通用热的按违规用热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连带责任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④、办理暂停用热后热用户须自行关闭室内控制阀,将采暖设施内的水排出,并对室内设施采取防冻措施,因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自身及他人的一切损失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⑤、热电公司有权对停止供暖期间的现场实际用热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请用户积极配合。
二、恢复用热须知:
1、哪些房屋需要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上一供暖季用热状态为停供状态,阀门已关闭或供热管道已断开的,今年有用热需求的房屋。
2、办理时间:
2020年10月25日前。
3、办理方式:
向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恢复供暖申请表。申请通过后请及时交纳采暖费,否则本年度将产生热费欠费。
4、注意事项:
①用户申请恢复用热业务后,需一次性全额缴纳采暖费,并且本采暖季不得再报停。
②为加强管理,热用户须自行检查供、回水管与楼道内(或室外)主管道是否达到正常供暖要求,确保不渗漏。如渗漏自愿赔偿热电公司的损失,由此造成的室外道路、楼梯结冰致使行人滑到及地下室过水等事故,由热用户全部负责。
③如因恢复供暖造成家中供暖设施泄漏,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④2020年10月25日后我公司将不再受理恢复供暖业务。
三、温馨提示
当用户信息(如:姓名、电话、产权面积信息等)有变动时,请您及时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主身份证件、用暖缴费专用卡,到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部办理变更手续,以便于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供热服务。
关注“沂水热电”微信公众号,可获得第一手供热交费和供热服务信息。
办理报停和恢复供热业务咨询电话:0539-2218066。
四、郑重提示
热是一种商品,需要先购买再使用,私自开阀、接管等窃热行为违法!必将受到严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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