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斑马线的处罚标准
【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五十元罚款扣三分的处罚】
沂水交警现已在12个路口路段
启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
1、沂水城区医院门口南
2、沂水职业技校门口
3、沂水实验中学门口
4、沂水沂蒙市场南门对过
5、滨河大道与双城路南北
6、沂水房管局门口
7、沂水文成市场对过
8、沂水双城路与中心街西侧
9、滨河东路与小仓路南北
10、黄山路:长安路至富春江路
11、珠江路:天寿山路至冯家官庄路
12、长安路:沂蒙山路至文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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