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配合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发挥我县零售药店检测作用,继续对我县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现向广大市民发布消费警示,若您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请配合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还您安全购药环境,药店将继续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实行实名信息登记,药店工作人员将登记您的姓名、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外出史等信息,请您理解并认真配合。
2、疫情防控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请您进药店前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出示健康通行码进店,配合药店做好测温等相关工作,保障自身与他人的身心安全。
3、欢迎社会各界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未实名登记的药店进行举报。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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